根據章程規定,江蘇省外商投資企業協會最高權力機構是會員代表大會。會員代表大會每五年召開一次,會員代表大會負責制定和修改章程,選舉和罷免理事,審議和批準理事會工作報告及決定其他重大事項。 由代表大會選舉產生的理事組成的理事會是會員代表大會的執行機構,在會員代表大會閉會期間領導協會開展工作,對會員代表大會負責。理事會每年召開一次,主要職權是執行會員代表大會的決議,選舉和罷免常務理事及會長、副會長、秘書長,審議和批準協會年度工作計劃和工作報告,決定其他重大事項。 協會設常務理事會,在理事會閉會期間領導協會工作,并對理事會負責。常務理事會每半年召開一次。 江蘇省外商投資企業協會本屆(第七屆)理事會共有理事176名,常務理事85名。 協會設會長1人負責主持協會日常工作,會長為協會的法定代表人。協會會長主要職責為:召集和主持理事會、常務理事會,組織落實會員代表大會、理事會、常務理事會決議,代表協會對外交往及簽署有關重要文件。協會現任會長為吳曉晶。協會設若干名副會長,副會長協助會長工作?,F任副會長24名。 協會還設立秘書長、副秘書長,在會長、副會長領導下處理日常事務。協會的日常辦事機構為協會秘書處,在秘書長主持下開展工作,副秘書長協助秘書長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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